第五十四章 要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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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事关卫氏,何谦的敏锐感会先麻痹三分,对于白莲的话,他并没有怀疑。
  
      “你娘亲同意了?”
  
      白莲摇了摇头,心里想着,依着卫氏的性子,怎么可能会同意,何谦跟卫氏青梅竹马,想必是更了解对方,白莲要说同意了,岂不穿帮!
  
      “不过娘亲虽没同意,可是后来却找人去了宁县,好像那边不同意,娘亲就作罢了。”
  
      白莲将分寸掌握的很好,表明了:卫氏虽然没答应请你帮忙,可是也有心帮忙,自己派了人去,不过没办成而已。
  
      何谦听完了,一如白莲所想的那样,有些失望,也有些了然。
  
      “那个孩子叫什么名字?”
  
      白莲听何谦这样问,心中的石头总算放下,知道这事儿成了。
  
      “杨青。”
  
      何谦猛一听这个名字,总觉得耳熟,仔细回想了一下,才算明白为何耳熟。
  
      因为就在不久前,自己还见过这个人。
  
      就在刚才的宴席上,何谦本与冯通判以及几个品级略高的官员坐在一起,就听一旁说起了宁县的一桩案子。
  
      说是宁县有户人家,有一闺女,自小与人订了亲,交换了信物。两家都是小户人家,没有什么家财,男方近来考了秀才,正准备将亲事提出来,两家挑个好日子成亲的时候,女方父母却推三阻四,支支吾吾。
  
      男方经打听才知道原来女方的父母收了当地一个大户许多的聘礼,要将女儿嫁给人家做填房。
  
      这些事做的隐晦,庚帖交换了才通知了众人,那女子也是事后才知道。
  
      便想办法托人给自小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带去了信儿,说自己誓死不嫁他人。那未婚夫本以为这事女子是知晓的。心灰意冷之心就打算着退婚了事。如今知道了情由,哪里还能安心退婚。
  
      当下拿着当初交换的信物就闹到了公堂。
  
      一女许了两家,且女方父母也没有第二个闺女,宁县县令也很是头疼。两个夫家各持婚书要他做主,天天去衙门里,闹得他一个头两个大。
  
      有次无意中在书房跟属下县丞嘟囔,被一个小厮听了去。
  
      那个小厮就给他支了个招儿。宁县县令再升堂的时候。二话没说,就差人将那女子带了来。
  
      说是一切皆因她起,什么都没问。拖到后堂就是一顿杖责。
  
      秀才听了后堂呼痛的声音,当下就表示不告了,请县太爷放了那女子。县太爷也只是笑笑,戏要做全套。秀才真情意切,怕女子受罪所以不告了。岂不是便宜了他人。
  
      县太爷也没喊停,没过多久,里面的呼喊声就停了,后面衙役过来。说是那女子受不住刑,已经死了。
  
      这下,三家人都不干了。
  
      大户嚷着让女方赔钱。女方父母嚷着偿命,乱乱糟糟的。
  
      女方父母说了:反正女儿就在后堂。退钱是不可能了,谁还愿意这门亲事,现在闺女就归谁了。
  
      这些话本是县太爷要说的,如今被女方父母说了,除了叹一声亲情凉薄之外,也没什么可说的了。
  
      如今女子已死,那大户也别无他法,除了骂一声晦气倒霉之外,就气愤的离开了。
  
      秀才则表示女子生前说过,无论生死,不嫁他人,这份情意他不能辜负了,表示愿意以自己妻子的名分将她安葬了,以后也不算无主孤魂。
  
      县太爷一听,就乐了。
  
      杖责那女子本是计策,说她受不住刑也是诈死。这一诈,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。
  
      大户的可有可无,爹娘的薄情寡义,秀才的情深义重,这案子还用断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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